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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26 15:04:44 来源:高明区开放大学 点击: 收藏本文

 

 

 

佛山市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全民

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活动周”活动,并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年10月11

 

 

    (联系人:李煜健,联系电话:8828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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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佛山市“十三五”规划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根据省、市《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高明区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高明区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活动周主题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二、活动周时间

2018年11月3日—11月9日

三、组织领导

高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由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主办,区教育局、区社区学院承办。

    (一)成立高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区“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先莉副区长

副组长:李梅玲(区府办副主任

胡琦华(区教育局长)

    成  员: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区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胡琦华同志兼任。区教育局教育科、区社区学院负责跟进活动周具体活动安排。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2018年高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特色活动

1.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鼓励各成员单位联合社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通过各自的特色活动,吸引广大市民了解社区教育的重大意义,提高市民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发挥特色活动的教化功能,寓教于乐。进一步推动高明区全民终身学习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营造全区社区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2.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

我区已于今年7月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将在我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进行宣传和推广。

3.开展“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遴选活动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当中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营造终身学习氛围,激励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区教育事业继续发展,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决定评选2018年高明区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将于我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颁奖。

4.表彰和展示全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成果

    (1)终身学习活动成果展。我区近年来在开展社区活动的情况作总结汇报。

    (2)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展示。区属有关单位和镇(街道)社区教育特色项目、“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通过启动仪式向全体市民展示和推广。

    (3)表彰我区2018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和“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

    (4)宣传和展示我区社区教育基地品牌项目,吸引更多人和单位加入和嵌入社区教育、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当中。

    (5)邀请、发动相关单位或社会组织参加本次启动仪式的展示活动。

(三)各镇街活动周活动

1.推动各社区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

要面向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新市民等重点群体,开展体验、阅读、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区、镇(街道)两级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文化中心(站)、老年大学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阅读、学习以及传统文化教育服务。同时,组织各类市民参加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激发市民的学习积极性,使全民终身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2.鼓励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它社会资源向社区开放,积极组织活动,让市民参与

动员组织有条件的各类学校、社会教育机构、文化宣传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开放适于社区居民学习的数字化资源及服务。镇街活动集中举行时间和地点由各镇街自主组织安排,活动周时间持续一个月,可在10-11月前后一个月内自行安排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平台,是组织广大市民终身学习的主要抓手。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镇(街道)教育局主动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文化中心(站)、老年大学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尽早安排,动员更多部门共同举办,吸引更多的市民和社会组织参与活动。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活动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宣传展示我区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发展成果;要宣传展示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事迹;要宣传展示终身学习理念,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要宣传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学习资源,为市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

    (三)周密部署,及时总结。各成员单位举办活动周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结合,组织活动坚持简朴节约,注重活动效果,体现我区特色。让终身学习成为群众的需求,让全民学习成为社会风尚。注重工作经验积累和总结,各成员单位活动周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以便交流情况,宣传典型,改进工作,不断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六、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限

    (一)活动周活动安排表材料须于10月13日前提交

各成员单位须报送活动周活动安排表(附件1),报送活动须于在活动周时间10月—12月内举办。

    (二)品牌展示材料材料须于10月13日前提交

展览坚持“一单位一品牌”。各相关单位把各自的社区教育品牌活动项目及“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以展板形式(各单位1个展板、2018年获区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每项目1个展板、每个社区教育基地1个展板)在全区启动仪式上展出。展板要求:各单位自行设计,设计好后把电子文档发送给区社区学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展出,展板规格为宽95cm×高180cm(见附件2)。

    活动周总结材料材料须于11月12日前提交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学习活动周总结。总结要有具体开展的活动内容、详实的数据、典型的事例。材料如下:

1.文字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

2.《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附件3);

3.选取有特色的活动照片5张(电子版);

4.活动录像短片(如有请自选,时长、内容不限)。

上述所有材料须通过OA或电邮提交至区社区学院OA:高明区开放大学,联系人:方海明,联系电话:88688006、13929952103,邮箱:5861182@qq.com。